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4367903.64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6039036.71 | |
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3267.64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三、其他支出 | 512731.43 | ||
四、事业收入 | 7529.03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七、其他收入 | 1843362.06 | |||
本年收入合计 | 6218794.73 | 本年支出合计 | 6855035.78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752.74 | 结转下年 | 307019.84 | |
上年结转 | 941508.15 | |||
收入总计 | 7162055.62 | 支出总计 | 7162055.62 |
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区、旗)国家税务局。国税系统实行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干部管理等方面实行垂直管理。国税系统有3635个预算单位, 编制预算时实有人数50.26万人,其中,在职人员39.78万人,离退休人员10.48万人。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税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在国家税务总局部门预算中反映。
一、收入预算
国税系统2008年收入预算总计7162055.62万元,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国税系统“财政拨款”预算4367903.64万元。
2.事业收入,指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国税系统“事业收入”预算7529.03万元。
3.其他收入,指国税系统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政府对国税部门加强和改善征管手段的补助。国税系统其他收入预算1843362.06万元。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国税系统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国税系统“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预算1752.74万元。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而结转到本年继续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国税系统“上年结转”预算941508.15万元,主要是国税系统专项经费和在建工程项目经费,需要跨年度结转使用。
二、支出预算
国税系统年度支出预算反映了使用上述全部资金来源的预计支出情况,2008年支出预算总计7162055.62万元。按科目内容划分为: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国税系统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而发生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国税系统“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039036.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国税系统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国税系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3267.64万元。
3.其他支出,反映国税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国税系统“其他支出”预算512731.43万元。
4.结转下年,指按原规定用途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国税系统预计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预算307019.84万元。
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4367903.64 | 3250734.93 | 1117168.7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3877394.38 | 2760225.67 | 1117168.71 |
20107 | 税收事务 | 3877394.38 | 2760225.67 | 1117168.71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09078.73 | 209078.7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9078.73 | 209078.73 | |
229 | 其他支出 | 281430.53 | 281430.53 | |
22903 | 住房改革支出 | 270518.15 | 270518.15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0912.38 | 10912.38 |
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367903.6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一、按用途划分情况
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是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200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3250734.9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国税系统机构的正常运转、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税收征管等方面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按编制内人数测算的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购买商品和服务而发生的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是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税收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2008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为1117168.71万元,包括国税系统支出的税务办案经费、基建经费、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金税运行费、纳税服务宣传经费、反避税经费、发票摇奖试点经费等。
二、按科目划分情况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国税系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税收事务”。反映国税系统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而发生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国税系统支出的税务办案经费、基建经费、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金税运行费、纳税服务宣传经费、反避税经费、发票摇奖试点经费等专项经费。200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77394.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国税系统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200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9078.73万元。
3.“其他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反映国税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支出。200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0518.15万元。
4.“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反映国税系统部分单位人员经费支出。200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912.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