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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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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hl-n-tax.gov.cn)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11013,电子邮箱:heilongjiangguoshui@126.com)。

一、概述
    2017年,黑龙江省国税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统筹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国税中心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1.规范“权力公开”流程。实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严格执行《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在省、市(地)、县(市、区)三级国税局网站上开设“审批事项”专栏,及时公布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杜绝在目录清单外实施行政审批。组织各单位逐条梳理业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编制信息台账,明确各类信用信息的数据来源、数据口径、更新频率和公开共享范围等内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核准确认后,通过省局门户网站依法公示纳税人信用信息。全省国税系统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信息13807条,税务行政处罚信息4419条。

2.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在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开通网上实名信息采集功能,纳税人通过注册自行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实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咨询服务预约功能,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的咨询留言进行受理。开通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将“2400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3项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在省局互联网首页中实现预受理、预审查。

3.提供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省局在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模块设置行政许可专栏,向纳税人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包含全部7项纳税人行政许可事项,逐条介绍了详细操作流程、网站链接、受理部门等情况,并定期更新。“办事条件”列明纳税人办理行政许可的基本条件,税务机关批准申请或不予批准申请的情形;“申请材料”列出全部申请材料清单,纳税人可自行评估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资料下载”根据申请表单变化及时更新下载链接,更新税务许可文书样式,避免纳税人使用旧式表单申请;“受理部门”信息提供办税地图链接,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在工作时间办理。2017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要求,按月公布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税务行政许可13期,涉及许可对象216户。公布准予税务行政许可(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的决定1条,涉及许可对象3户。

(二)税收政策法规和解读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税收政策“三同步”制度。加强法规库建设,将政策法规与解读内容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便于执法人员和纳税人查阅。对重要税收政策实行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制订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大力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在网站开设“音画说税”栏目,印制“图解税收”手册,在广播电台开设“税收好声音”栏目等形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将政策法规与解读内容相关联,突出普法效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省局机关全年拟发布9份税收规范性文件,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发布4份。对全省国税系统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起草说明以及备案报告表向税务总局报备。三是增强政策服务效果。紧紧围绕“深化税收改革 助力企业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举措和成效,全方位展现税收改革发展成果。与东北网开展深度合作设立税收宣传专栏,设置最新发布、税收微课堂、税收好声音等宣传栏目,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深度广度。制作税收知识、税收故事、税收时评等精、简、短的宣传作品,以“碎片化”的素材向社会各界推送税收政策,通过门户网站、“黑龙江国税”两微一端每日推送税收政策信息。2017年,省局先后在中央级、省级媒体刊发税收宣传报道143篇,建立省、市、县三级国税局联动微信矩阵,开通微信公众号60个,省局微信关注人数超过27000人,累计推送涉税图文消息共966条次。

(四)税制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 “放管服”改革措施公开。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废止“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3份,其中全文废止、失效56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7份。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黑龙江国税门户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二是加强营改增信息公开。精心策划和设置议题,做好权威税收信息发布,省局负责人接受省电视台专访,省局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行风热线”节目发声,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及时跟踪营改增进度,连续开展深度报道,展示营改增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供给侧改革等方面的巨大推动作用。三是加强减负降税信息公开。重点关注国务院6项减税措施组织宣传报道,通过“黑龙江日报”刊发“省国税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减税政策持续为企业降成本”和相关公告,让纳税人掌握政策和解读。制作“近期税收热点问题问答”,为纳税人收集整理近期热点政策,通过网站和微信微博及时推送给纳税人。四是加强“创新创业”政策服务。与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和八一农垦大学3所知名高校联合建立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流动课堂,举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促进创业税收政策专题课程,为大学生发放《大学生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等资料。连续第3年开展“税收助力双创”校园宣讲系列活动,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创业网站上开设税收政策专栏,有效地帮助大学生群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加强“一带一路”政策服务。联合省地税局和黑河市政府举办服务“一带一路”中俄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拉开第26个税收宣传月序幕。编译14期《俄罗斯税讯》,连续第3年开展注册税务师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税务师专家服务团成员赴口岸城市绥芬河,深入企业走访指导、跟踪服务,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涉税咨询服务,解决问题困难。

(五)纳税服务公开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纳税人需求和服务短板,提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措施。通过纳税人学堂、即时消息平台、微信平台、电话辅导、主动对接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分行业、分类别公开。做好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公开,与省地税局联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通过新闻媒体、税务网站、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告1409户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查询服务,主动向银行推送的纳税信用信息,积极拓展“税信贷”服务内容。面向社会公布《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与省发改委、省诚信办等23个部门成立联合惩戒工作领导小组,同步传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对“哈尔滨市呼兰区顺通粮油经销部”“哈尔滨三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达到公布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在税务总局网站、黑龙江省“诚信龙江”网站等各大媒体网站分标准进行统一公布。

(六)国税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开辟组织税收收入专栏,按月发布“全省国税收入分地区情况表”,公开各市(地)国税局及省直管市国税局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进度,便于公众查询。制作《税收收入月报》手册,分税种发布收入数据,实现相关统计数据的全面公开。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主动公开税务服装制作、办公楼劳务人员外包、空调机批量采购等5个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以及更正信息。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8条。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提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信息,加大对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面试工作规范和程序,及时公布录用职位及条件,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对全省国税系统现有内设机构、机构职能和人员任免信息等进行核实比对和数据公示,做到机构职责清、工作职责清、任免人员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省局门户网站增加“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公众提请公开诉求,了解公开进度,查询公开结果。提供网站专用邮箱、专用电话,同步受理公开申请。增设查询服务,供社会公众查询公开事项办理进度,设置依申请公开项目设置反馈专栏。省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按月按时收集、统计、报送我省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17年省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请求18条,其中税务总局转办申请2条,正常渠道受理申请16条。涉及相关事项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规范回复。

(二)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结果公开工作。坚持将建议办理与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持续开展作风整顿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省局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及时将建议进行分类整理,责成有关处(室)具体承办,使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有序开展,同时,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纳入省局机关年度绩效考评,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代表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评,切实增强了各有关处(室)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2017年,省局共办理人大代表提案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纳税人反映合理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纳税人权益,2017年,在省局外网站群公开的政务公开信箱、局长信箱、服务投诉信箱、纳税举报信箱中共受理纳税人诉求98件,在“黑龙江国税”微信微博平台与网民互动,回应关切。做好外部门来函的回复工作,对拟出台的涉税政策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全年共回复各部门来函10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局在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处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依申请公开办件受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国税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11月30日前重新修订完成主动公开目录,督导市地级国税局完善本级目录,督导《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落实。二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建设以网站群为基础,短信、微信微博等多渠道为扩充的综合发布平台,加大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权重,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流程,制作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回复样本,制作政务公开制度手册,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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