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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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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网站”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58号,邮编:157001,联系电话:0453-6290027,电子邮箱:mdjsswj@126.con)。

一、概述

2018年,牡丹江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纳税人、社会公众和税务干部关心的税收热点、焦点问题,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及时主动地公开了机构改革、税收政策、行政权力、征管服务和机关建设等政府信息内容。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849余条,共制发主动公开文件94份,确保了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保障。机构改革后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分工重新调整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新成立了税收宣传中心专职负责对外宣传的实施工作,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启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牡国办发〔2018〕17号),对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确定了16类54项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为做好公开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完善平台建设,提高公开效率。一是做好网站运行管理,发挥市局门户网站和牡丹江政府网站税务模块的阵地作用,将原国税局、地税局网站进行了整合,通过“牡丹江税务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00349余条、“中国·牡丹江”网站财税务块公开信息250余条;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实体公开平台建设,设置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及时公示各类办税信息;三是依托地方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共通过中国税务报、黑龙江经济报、牡丹江日报、牡丹江晨报等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四是积做好新媒体平台整合及功能完善,对“牡丹江国税”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注销处理,将“牡丹江地税”微信公众号更名为“牡丹江税务”,并完善了相关功能模块,定期推送相关政策信息及解读,提供业务查询、便捷办税等服务,全年共发布信息420条。

(三)主动回应关切,积极进行互动。一是做好市长热线的答复工作,2018年接到市长热线反应问题70余件,全部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回应;二是做好局长信箱的来信受理工作,局长信箱共收到省局转办件4件、市局受理件5件,全部按照规程在时限内进行了答复;三是做好12366服务平台热线投诉的解答工作,共解答咨询和投诉类问题104件;四是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应对工作。成立网评员队伍,利用市长热线、局长信箱、12366服务电话以及民心网等网站作为舆情监控的重要渠道,定期整理归纳总结舆情信息趋势动向,对于错误不实舆情及时进行更正,做好舆论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机构改革相关信息。对于机构改革过程中机构人员等变化信息及时进行发布。一是做好机构挂牌的对外宣传,统一宣传口径和发布时间,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一致进行发布,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改革进程。二是在新旧网站、各办税服务厅同步发布启用新印章公告、微信公众号整合公告、新网站启用公告等,方便社会公众人及时掌握新的信息渠道。三是根据“三定”情况及时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员任免和派出机构成立及职能范围等情况,方便纳税人了解新的机构设置情况。四是发布改革后各办税服务厅信息,包括办税地点、办税时间、受理范围、管辖区域、服务电话等信息,防止出现因机构改革信息发布不及时产生影响纳税人正常办税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税务行政执法信息。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责任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市局网站公开了《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二是开展“双公示”活动,通过“诚信黑龙江”公示全市税务系统行包括欠税处罚和税收定额等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4000余条。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执法公示操作规范,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等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

(三)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规信息。一是加大税收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力度,做到最新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步发布,重点聚焦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以案例解读、问题选编、政策问答提高解读效果,通过网站发布政策类文件70余件,解读类信息5385余条。二是开展税收普法工作。创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组织开展了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了“童眼看税收”、“微信学税法、答题送流量”和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一系列普及税法活动。三是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培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是税收政策及解读文件,组织开展了多场分行业、分区域、分税种的专题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深入理解、使用税收法律法规。四是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废止文件目录,发布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变化情况。

(四)主动公开税收征管服务信息。一是公布税收收入情况,按月、按季度印发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并抄送政府相关部门,从税种、产业、行业等方面对组织收入情况进行了科学细致的分析,方便相关部门进一步掌握我市税收组织收入进度,交流组织收入情况。二是加强便税服务措施公开力度。加大电子税务局推广使用力度,召开企业座谈会进行专项推广,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加强套餐式服务、全程网上办、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和24小时自助办税厅等便民举措的宣传推广力度,在网站和微信端链接了电子税务局、网上认证、办税指南、涉税查询、在线互动等功能,让纳税人更方便的享受税收便民服务措施。三是做好热点和临时性信息发布和公告,做好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公开,对于扣缴客户端常见问题、征管系统暂停服务、优化注销程序通过网站、办税厅公示板及时公告纳税人。

(五)主动公开机关建设信息。公开财务资金使用信息。通过综合办公系统和内网网站印发各项财务制度、采购制度。公开人事任免信息,将机构改革后领导简介在“领导专栏”板块进行了公示。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1件,按要求出具了答复意见书,并通过“中国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 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18年,牡丹江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新机构成立后部分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梳理完善;新媒体平台建设力度不够,相关功能模块有待进一步扩展;与社会公众互动回应不足,公众参与的内容、方式和渠道上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创新。

    201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管理。按照基本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项目内容,对已落实项目进行规范完善,对尚未落实的项目制定公开方案和工作规程,有序开展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加大新媒体平台建设力度,不断丰富完善功能模块,提高新媒体的宣传质量,扩大宣传的实用性和影响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分级分类加强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督导考评。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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