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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1:47 信息来源:兴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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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开展公开工作,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区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保障机制。并进一步加强了主要领导审核、分管领导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操作的操作流程,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序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52,69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由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较为全面、办事公开透明,我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举报、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完善。没有明确的信息公开办理的牵头机构和办理流程,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导致一些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群众没有获取。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内部协同,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上,形成标准办理流程。提高信息办理质量,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双管齐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邮编:154100,电话:0468-3270887)。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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