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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5:36 信息来源:兴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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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202012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注重综合运用各类载体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兴山区税务局围绕税收业务工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工,每月定期公开应进行公开的内容。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兴山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由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较为全面、办事公开透明,2020年兴山区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了加强兴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管理,区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兴山区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网站,围绕区县信息公开动态,及时反映兴山区局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2020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行政执法6个栏目一一完善,并且更新工作动态20条。同时,我局将新媒体作为对外宣传的窗口,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截至目前地方级媒体发表7篇,省级媒体发表9篇,鹤岗税务公众号发表2篇,有针对性地加强综合性信息的报送,信息的密度和精度不断增强,数量和质量均有显著提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协调和统一报送,按照职能一一分工,及时跟进工作实效,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模块,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二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以及对政策的把握度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应结合工作实际,开通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渠道。目前区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区局官方网站公开。对于需要在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的,区局通过办税服务场所的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公开。二是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内部协同,区局各股室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形成标准办理流程,提高信息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邮编:154100,电话:0468-327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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