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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5:06 信息来源: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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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局、市局有关工作部署,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心的问题,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位一体全面推进通过高效解读回应,扩大公众知悉范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市局的指导下,按时完成区局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联系方式。公布区局联系方式。2.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税务要闻和通知公告。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4.行政执法。发布权责清单,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定期定额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税(费)征管信息。2020年,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便于纳税人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各环节流转效率,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公开的难点问题及时探讨处理。区局2020年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方式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配合得当。在工作机制上,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进行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在工作内容上,做好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按照市、区两级要求,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在公开渠道上,积极开拓,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税企联系群等,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和辅导,优化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持续升级

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平台建设方面通过外部网站公开基础工作,通过开办纳税人精品课堂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线上线下同步公开。

(五)监督保障有力增强

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通过制定《政务公开考核表》明确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分配到各个部门,加强督办,有效推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8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4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3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局严格按照省、市局的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的过程中也产生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二是政务公开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业务水平不足。下一步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应用更多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拓展税务信息的扩散范围,方便公众高效获取税务公开信息。二是加强培训辅导,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服务,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工农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昌盛路151号,邮编:154101,电话:0468—345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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