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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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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主动公开,拓展公开覆盖面

        一是加大权力运行公开。扎实推进权责清单事项编制工作,编制《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3024项,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6048个,依据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的变动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并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开。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管理,杜绝在目录清单外实施行政审批。积极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梳理业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明确各类信用信息的数据来源、数据口径、更新频率和公开共享范围等内容。丰富完善税费政策库,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税收政策法规,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7×24小时在线便捷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分等级、分地域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依法开展纳税人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及时公开发布。同时通过省诚信办“信用龙江”网站对外发布,发挥多部门的联合惩戒作用,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是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黑龙江省纳税人办税指南,同步更新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省局网站办事指南,省局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税”栏目前置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提醒,告知纳税人提前准备材料,节约办税时间成本。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公示栏、导税咨询台加大税费政策公开和解读,充分运用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和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针对热点问题制定规范解答口径,促进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切。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采取“大水漫灌”式宣传与“小水滴灌”式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解读支持疫情防控、服务“六稳”“六保”税费政策。与黑龙江交通广播“直通998”节目连线,全面介绍疫情期间办税便利措施及税收优惠政策,回应纳税人关切;全面梳理汇总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制作并更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集成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优势开展联动宣传,集中采访报道落实减税降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自贸区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通过开设专栏、微信推送、播发公益广告等解读减税降费政策;组织开展为全省援鄂医护人员所在扣缴单位讲解支持防护救治等个税优惠政策,提供“一对一”式服务;策划制作“秒懂税收”专题栏目30余期,开展“碎片化”式政策解读,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广泛宣传税费政策。

        四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及时编写省税务局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在省税务局内外网站上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设立组织收入专栏,定期发布收入情况,公开各地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进度,便于公众查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主动公开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以及更正信息。

        (二)优化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方面规范有序办理公开申请。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理顺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重新制作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答复书规范模板,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表证单书,重要公开申请实行局领导签批制度,实行政务公开与保密、信访工作联动管理,对同一事件引发的问题统筹处置。对应公开申请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对不予公开事项参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并提供了救济途径。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办结11件,无结转下年办理事项。未出现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另一方面狠抓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督办协调、相关处室按职责具体承办的建议提案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晰接办、登记、批办、催办、审核、签发、总结、立卷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对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跟踪督办考核,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纳入省税务局机关绩效管理,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委员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确保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到位,按时完成。2020年省局共接收办理建议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12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期办理。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学习《公开条例》,多次批示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目标、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工作任务,为工作平稳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更新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制度、程序、流程、办理规范有序。主动将税收政策纳入地方疫情防控宣传大盘子,通过权威媒体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和便利办税举措,全年先后三次组织或参加新闻发布会,两次参与我省重点宣传任务,在央视、央广等国家级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和工作落实成效。

        三是实行“点对点”式政策服务。实施“网格化”服务体系,细化政策解读“颗粒度”,在全省税收服务区域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单元,由网格员逐户宣讲政策,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税企“无缝隙”对接。

        (四)拓展公开平台,增强服务实效

        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建设完成并逐步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11大类42个公开栏目,公开各类信息270余条(不包含法规类信息),对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了各类公开信息。督导做好13个市(地)税务局和145个基层税务局政务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更新维护工作。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29个税收宣传月专栏、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等专题栏目10个,提高了信息公开针对性。

        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广覆盖、易传播优势,通过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日及时发布税收动态和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通过长图解读、H5、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丰富传播形式,制作动漫、电子书等宣传品精准发布各类优惠政策及解读文件、非接触式办税措施等。

        三是拓展“非接触”式服务。持续丰富拓展网上办税事项,366个涉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211个事项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制作29期《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解答》系列操作指引,完成电子税务局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实现企业登记和申领发票“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一个窗口领取资料”,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提升了办税缴费效率。

        (五)加强监督保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将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纳入绩效考核,督导各级单位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公开不到位,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应公开信息、公开内容错误等与《公开条例》不一致等问题,进行考核扣分处理。在加强市、县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中,把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作为重要方面,并将《公开条例》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在2020年度全系统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项目中设立政务公开专题课程,委派业务能力强的省局兼职教师授课,为税务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3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

0

19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9

33201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尚在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从狠抓制度落实入手,努力提高工作质效。一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制度机制落实的督办力度,加强运转保障,及时解决工作运转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保障各信息公开平台高效运转。三是升级改造信息服务功能,丰富公开信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拓宽公开领域,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公示,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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