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62号,邮编:150028,联系电话:0451-878860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松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子栏目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年在黑龙江省电视台、哈尔滨市电视台、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哈尔滨新区报、生活报、新晚报、央广网、新华网、凤凰网、中新网等各类报刊及融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稿件35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首席导税员,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规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有效落实首问责任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管理。
(四)平台建设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为内外网络、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示板等。
(五)监督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信地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375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3 | 152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402156.82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松北区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信息公开的内容发布还存在滞后的情况,信息公开办事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松北区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要强化领导监督,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工作办理时限。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各项税收法规政策,特别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政策咨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松北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