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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局实现非税收入征管职责顺利划转

发布时间:2021-02-09 08:53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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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既关系到缴费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营商环境建设,鹤岗局坚决把贯彻落实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一把手工程,强化责任,尽职担当,加强与财政、人防、水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平稳实现了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交接。2021年1月25日,第一笔水土保持补偿费成功由税务部门征缴入库,如期实现了由原水务部门核定征收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的历史性跨越。

一、高度重视,定方向。按照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水土保持补偿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于2021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鹤岗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社保非税科牵头、收核、征管、纳服、信息、宣传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市财政、水务、人防部门协同共治的划转工作机制。制发了《鹤岗市税务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项目划转征收工作方案》,分为调研准备、组织实施、跟踪问效三个阶段,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为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平稳有序划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调研,清底数。为了顺畅开展新移交费种后续征收管理分析工作,取得详细、准确、完整的费源底数的第一手资料,主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财政、水务、人防等部门开展非税移交事宜对接,与市财政、人防和水务等部门密切协作,针对5类费源底表填报方式、项目填报具体口径等事项共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各种费源整理和搜集,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近两年缴费人基础信息、缴费人数量、收入规模、欠缴情况等原始信息资料。

三、部门合力,求实效。鹤岗局充分发挥内设科室合力,确保无缝衔接。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牵头,先内部培训,再外部辅导,组织全系统相关税务干部通过积极参加总局和省局视频培训,结合难点重点问题,制发简洁直观的征缴工作指引,一对一、点对点辅导,确保了全系统各层级税务干部快速熟悉划转非税收入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储备;与收入核算科密切协作,完成了预算级次的确定和人民银行系统预算级次参数的设定,确保费款入库级次的准确性;与征收管理科密切配合,完成了金三系统新增非税征缴全流程模拟测试,确保征缴流程顺畅简捷,以便利化缴费的模式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缴费人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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