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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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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hl-n-tax.gov.cn)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11355,电子邮箱:hljswbgs@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要求,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筹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税收中心工作开展。

(一)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机构改革“三定”落实到位后,根据新机构职能,省局立即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相关责任处室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新机构政务公开工作运转顺畅。

2.加强工作制度保障。重新修订了互联网站管理办法、内容保障办法、互动信箱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员岗位管理办法,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调整了表证单书,为日常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全面梳理和规范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信息发布,建立信息发布和内部文件管理系列制度。

3.建立主动公开目录。按照税务总局索引号规则对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实行索引号查询和管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涵盖本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并体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及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有关要求,采用体裁分类、机构分类、主题分类三种方式进行编制。设置了主动公开事项的索引号,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 2018年11月30日主动公开目录正式上线以来,已累计发布11大类32小类公开信息180条次。

4.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结合新机构职能,重新修订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体系,严格公开信息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对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督导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优化网站群功能,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

按照税务总局网站整合工作的有关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利企便民、平稳过渡”工作原则,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规划网站栏目和功能,整合内容相同栏目,压缩、简并内容相近栏目,保留纳税人使用频繁、用户体验好的服务功能,优化功能配置。重新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对“全局概况”“机构设置”等基础公开信息进行整合,分门别类梳理各类信息,形成统一的主动公开目录,同时兼顾差异化信息,增设“行政权力事项” “ 双公示”等栏目,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公共信息查询需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整合市(地)局“依申请公开”渠道,公众可登录省局一家网站向各市(地)局提出申请。实现了网上受理、后台运转、前台查询、多渠道反馈的工作模式。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丰富公开渠道和方式

拓展涉税信息公开渠道,对原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大规模升级改版,集成248项功能,支持客户端、网页版、手机APP等3个版本,免费为纳税人提供。改版后,95%以上的前台受理业务可通过线上办理,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走马路”的目标,极大地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办税成本。在新浪网、腾讯网等知名网站建立省税务局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平台,进一步拓展涉税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管理,杜绝在目录清单外实施行政审批。同时认真落实税务总局要求,积极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18年度,全省税务系统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27073条次。严格执行《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在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模块设置行政许可专栏,向纳税人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包含全部纳税人行政许可事项,逐条介绍了详细操作流程、网站链接、受理部门等情况,并定期更新。组织各单位逐条梳理业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编制信息台账,明确各类信用信息的数据来源、数据口径、更新频率和公开共享范围等内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核准确认后,通过省局门户网站依法公示纳税人信用信息。2018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要求,按月公布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税务行政许可9期,公布许可信息578条次,公布准予税务行政处罚目录,涉及行政处罚事项8条。

(二)税收执法公开情况

进一步修订《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执行规则,防止和减少基层税务机关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机械性执法等问题,降低税务人员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定期发布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成效信息。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分等级、分地域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2018年公布重大税收违法 37起。同时通过省诚信办“信用龙江”网站对外发布,发挥多部门的联合惩戒作用,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结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深化“警税协作”,加大双打工作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曝光鹤岗“12.08”和“11.24”等重大发票案件典型案例。

(三)纳税服务公开情况

扎实落实“机构改革 服务先行”工作理念,机构合并之初,迅速重新修订并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囊括涉税资料齐全可一次性办结和全程网上办理的事项清单。迅速下发规范实名办税公告,提醒纳税人办税风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发票查询”“法规查询”“税务师事务所查询”“涉税业务基本流程”等查询服务。通过调查发现纳税人需求和服务短板,有针对性的改进纳税服务措施。通过纳税人学堂、即时消息平台、微信平台、电话辅导、主动对接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分行业、分类别公开。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活动,为纳税人解疑释惑;在省级报刊开辟专栏,宣传和解读税收政策,定期报道税收工作。加大纳税人信用等级公示力度,2018年度,共公示A级纳税人3235户,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查询信息。主动向银行推送纳税信用信息,有效提高了纳税人纳税信用认知度和税法遵从度。

(四)税收政策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开展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全省税务系统共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306件、涉税地方性文件113件。按期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涉及产权保护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等工作。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黑龙江税务门户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整合原国税、原地税税收政策法规库,采取多种形式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在网站开设“音画说税”栏目,印制“图解税收”手册,通过在广播电台开设“税收好声音”栏目等形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将政策法规与解读内容相关联,突出普法效果。三是增强政策服务效果。与东北网设立税收宣传专栏,设置工作动态、代表委员话税收、税收好声音等宣传栏目,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深度广度。制作税收知识、税收故事、税收时评等精、简、短的宣传作品,以“碎片化”的素材向社会各界推送税收政策,通过门户网站、“黑龙江税务”两微一端每日推送税收政策信息。

(五)改革相关工作公开情况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分阶段公开改革期间文件、公告等主动公开内容。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期间连续发布机构改革有关事项公告、机构改革有关业务事项公告、启用新机构网站、启用新机构印章等改革类事项文件,改革工作始终在规范有序、有条不紊推进,最大限度争取纳税人理解。将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方便纳税人查阅了解。发布精简税收优惠备案资料有关问题公告和税收优惠备案资料事项清单,保证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聚焦改革关键节点工作,开展专项宣传,制作“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专项扣除工作指引,并通过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等方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部署,在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宣传,每日推送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和相关解读,将普惠性政策红利及时兑现给纳税人和缴费人。按照改革推进阶段,抓住“一厅通办、一网办税、一键直达”“信息系统大整合”“第一个大征期”等各个阶段组织系列宣传报道。开展便利化办税专题宣传,关注企业“注销难”“往返跑”“等待长”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纳税人感受来反映新气象、新变化。开展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宣传,配合宣传落实保粮食安全、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东北制造业振兴等工作部署,报送相关稿件。聚焦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率调整、增值税率调整等减税降幅政策,开展了减税降负宣传,展示税收调节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2018年,省局累计在中央级媒体刊发报道158篇次,在省级媒体刊发报道273篇次,其中省级主要报刊头版刊发新闻30篇次,黑龙江卫视新闻联播专题新闻13篇次。

(六)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单位概况等机构职能信息,按照要求统一发布领导专栏有关信息。设立组织收入专栏,定期发布收入情况,公开各地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进度,便于公众查询。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主动公开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以及更正信息。严格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按程序公示公布录用职位及条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增强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制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或示范文书12个,规范了“准予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工作回复模板,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严谨规范符合要求。省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按月按时收集、统计、报送我省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18年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5件。对应公开申请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对不予公开事项参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并提供了救济途径。

(二)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结果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及时将建议进行分类整理,责成有关处(室)具体承办,使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有序开展,同时,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纳入省局机关年度绩效考评,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代表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考评,切实增强了各有关处(室)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2018年,省局共办理人大代表提案9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提案回复情况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公众参与栏目进行了公示。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在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内网开设“局长信箱”栏目,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依规抓好信访问题解决。建全省市县三级局舆情监测、处置、反馈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提高涉税舆情反应和处置能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严肃改革宣传纪律,认真执行上网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制定机构改革、个人税改革等专项舆情应急预案,实行7×24实时网络舆情监测和日志台账管理。聘请特邀监察员协助监督行业作风。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共聘请特邀监察员451人。积极参加地方纪委组织的“行风热线”系列节目,对听众反映的46个税收政策咨询及投诉类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和调查核实,满意率达到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聚焦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和广泛关注的各项税务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税务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对现有网站群进行升级改造,持续落实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完善政策法规库,积极策划互动回应活动,优化各项网上服务的用户体验,打造创新型政务公开平台。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全流程管理。规范公开信息制作,丰富公开信息题材和种类,创新信息发布方式和媒介,加强信息规范性审查和发布,不断拓宽公开深度和广度。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回应社会关切。探索新兴宣传方式,充分发挥自媒体优势,丰富诉求回应渠道,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对涉及税费征管工作的关切。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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