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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推进监督一体化 护航税收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1-08-12 09:51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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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为税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把“从政治上看”作为第一引领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一体化综合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把手”,必须从政治上认清领导职责中包含的监督职责,强化政治监督意识,落实政治监督责任,使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在全省税务系统落地扎根。

抓强政治机关。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思考和推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督促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广大税务干部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辨析问题、对照政治标准查找偏差的能力。

抓实政治监督。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减税降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到位,确保税收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取得新成效。

抓优政治生态。强化日常监督,从工作细节、八小时之外入手,通过日常观察、节前提醒、廉政谈话、支部党建考核等方式,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规范全省税务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不断擦亮政治底色、优化政治生态,形成正气充盈、担当作为、向上向善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把“一把手带头”作为第一责任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通过学习实践,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把手”,就是要把《意见》作为强化自我监督、履行监督责任的基本遵循和工作指南,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发挥“风向标”和“定盘星”的重要作用。

以斗争精神强化监督意识。要严于律己,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敢于律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常抓常管;要乐于他律,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监督。特别是“一把手”要把监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重视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建议,做到干部配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支持到位、严管厚爱到位。

以政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把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贯通起来、同向发力,抓好抓严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压紧压实各岗位各环节的监督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以风险警觉树牢底线思维。“一把手”要有如履薄冰的审慎心态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既要有防范抵御的先手,也要有化解应对的高招。要坚持把抓监督、防风险与税收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加强政治监督和税源、票证、征缴、稽查等综合监管的具体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税收执法风险、重大征收管理风险。

把“扎紧制度笼子”作为第一保障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通过学习实践,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必须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前提和基础,努力构建大监督格局。

抓“制度+清单”,织密监督之网。黑龙江省税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纪检组常态化监督任务清单、部门职能监督责任清单、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和对部门职能监督再监督的实施办法,实现监督在系统各层级、“两权”运行各环节的全覆盖。把监督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班子、党建述评考书记、绩效管理考支部、民主评议考党员“四维考评”机制一体实施。与地方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构建内外联动的监督“防火墙”。

抓“制度+科技”,前移监督关口。黑龙江省税务局结合实际编制了56项重大政策类风险指标和19项尽职调查类风险指标,定期扫描风险数据,开展执法尽职调查,跟进督导双向反馈。深化各税费种管理的应用系统内控内生化改造,将风险防控模块嵌入其中,强化事前预警和事中阻断。今年上半年,依托内控监督平台下达5方面143项任务清单,推送57批次风险数据,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抓“制度+察访”,延伸监督链条。对“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政策的落实,进而影响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黑龙江省税务局注重把监督链条向“神经末梢”延伸,与“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每月基层必察,重要节日必访”,迅速发现、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一律严查严处、严肃问责、点名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税务系统退税时长再压缩30%,税务注销户办理时间均缩短至1.2个工作日。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接收的758万余条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中,省税务局满意率达100%,其中非常满意率99.78%。

把“坚持严字当头”作为第一要义

从严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监督工作始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从严教育管理,时刻警钟长鸣。强化警示教育、做实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认识,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坚持对顶风违纪、典型违法等问题,不掩饰、不护短,定期召开全省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使广大税务干部深刻感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深入查找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措施,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综合效应。黑龙江省税务局在税务总局下发的《以案明纪(五)》基础上,编印《以案明鉴》《税务系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等系列读本,有效发挥了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作用。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日常管理不严格,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题。黑龙江省税务局紧盯“关键少数”,以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为重点,健全完善“三个一”机制,即:重点事项每事一提醒、履职情况每季一报告、“一岗双责”每季一谈话,着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难题。聚焦重点领域和问题易发多发岗位,通过业务干部轮岗交流、纪检干部跟进监督等方式,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纪律刚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要问责、违法要追究。黑龙江省税务局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创新执纪办案手段,建立完善“提级办、异地办、协同办”机制,对反映干部以税谋私、违规选人用人、失职渎职、贪污腐败以及上级挂牌督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实行省局党委纪检组“提级管辖、直接办理”;对反映县(市、区)局“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实行“省局管辖、异地办理”,着力破除“关系网”。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严肃问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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