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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6:58 信息来源:绥滨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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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绥滨县税务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与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绥滨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结合公开事项和部门职责实际,编制了对内和对外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各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及时、全面、认真做好本部门相关公开事项的公开工作。2021年,绥滨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等方面,为税收征管改革、地方经济发展和政府公信力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绥滨县税务局2021年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绥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配合得当。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做好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在公开渠道上,积极开拓,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税企联系群等,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和推送,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绥滨县税务局按照市局统一要求部署,对网站信息进行维护,确保需要公开事项及时、全面对外公开;制作政策解读类原创作品,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通过微信交流群向纳税人推送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了解最新政策提供了便利,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绥滨县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主动承接市局下发工作任务,建立本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同时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沟通,确定职责划分,明确工作任务,做好信息传递、资源共享,确保能够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绥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上级的工作要求,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加强改进。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绥滨县税务局将持续发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一是丰富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提高税务部门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繁荣街45号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邮编:156200,电话:0468-786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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