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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林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3:58 信息来源:海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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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海林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林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拟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坚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职能、提升效能的重要手段,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关键举措。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按时完成县局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2021年,海林市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概况。公布海林市税务局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2、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税务要闻和通知公告。3、 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行政处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证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2021年度共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3篇,行政执法类信息47篇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2021年海林市税务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履行《条例》的工作要求,海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科室和基层税务局共同参与,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配合得当。根据责任分工,办公室督促局内各部门配合报送工作信息,将所需在内外网网站公开内容上报,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申请发布,并派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在工作内容上,做好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省、市两级要求,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方便纳税人获取各类信息。做好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定期公开、及时维护。推进行政权力责任公开,通过市局外网网站及时公开了权责清单、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行政处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欠税公告、个体户定额公示、委托代证公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公示相关税收执法信息,同时做好热点和临时性信息发布和公告。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发布流程,落实好“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由办公室建立 “政务公开信息明细台账”,“按月”整合统计局内各部门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情况,并以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局内绩效考核依据,对局内各部门通过量化记分和扣分方式进行考评,保障了公开实效。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接受省、市局和市政府的监督和考评,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期待仍有差距,存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量不够的问题,未能充分展现局内工作的进展情况;外网网站公众影响率和覆盖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2年,海林市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管理。按照基本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项目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保质保量充实工作动态信息。提升全局税务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增强文字综合岗人员对全局各部门工作信息的敏锐性、深入性和主动性,不断丰富工作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及时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及助力复工复产等税收优惠政策向社会广泛公开,增强外网网站的实用性,不断提高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促进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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