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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4:45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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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税务局在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和呼中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权利许可范围内积极通过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内、外网站和“大兴安岭税务”微信公众号、大兴安岭日报、呼中“最冷小镇”公众号、呼中区政府网、极光新闻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各类税收宣传报道。全年共主动公开税收宣传信息126篇。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方式和受理渠道,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慎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全面保障纳税人合理诉求。2021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信息公开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任务及职责,建立长效及时联动机制。根据信息发布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及时更新各项公告、公示,完善在线查询、检索、下载服务。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地区税务局和呼中区营商局加强税务局外部公开网站及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并通过呼中区政府网站、“中国最冷小镇公众号”、大兴安岭税务局公众号发布纳税服务信息、解读税费优惠政策视频等。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多样化途径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的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平台的动态实时更新。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遵照上级下发的信息公开任务清单发布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及其它新媒体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三是强化岗位职责,明确权责分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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