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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6:37 信息来源:北安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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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黑河市北安市铁西区泰山街351号,邮编:164000,联系电话:0456-6426628,电子邮箱:Bas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总局、省局、市局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概况、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公开年报、纳税服务、依申请公开、区县信息公开等内容,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北安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1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省、市税务局要求,对日常工作交流、传递工作信息的操作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美篇新媒体平台等,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和推送,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黑河市局门户网站为重要发布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基础栏目的公开维护,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持续依托12366热线、提供专业涉税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2021年,北安市税务局在“黑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条,其中一条优秀视频推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展播。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我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严格考核。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缺补漏,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程度有待提高,单位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深,对政务公开信息提供的主动性不够。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工作创新有待提高。在拓宽公开渠道,实施工作创新方面思考不够深入,措施不够得力。

(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全员培训,积极组织干部的学习培训,让信息公开的意识深入日常,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二是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将政务服务与各项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丰富工作渠道。强化与系统内外各单位的沟通交流,共享经验做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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