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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5:41 信息来源:嫩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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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嫩江市税务局积极组织实施年报的编制工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嫩江市团结路59号,邮编:161499,联系电话:0456-75005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和嫩江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聚焦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充分利用门户网关注度高、关注范围广的特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影响力。公开各类信息85条,其中:行政执法72条,人事任免1条,信息类公开12条。二是政务微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无专门的微信公众号。三是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积极同中国税务报、黑龙江日报、黑河日报、龙江税务、龙头新闻等媒体合作,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在媒体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8条。四是现场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在嫩江市行政服务大厅、步行街、时代广场等地设立咨询点2个,面对面、一对一的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印制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00余份,向社会公众发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申请事项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发布审核,强化日常运维。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发布虚假信息,不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发布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税法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公开栏、公示板、政务公开手册、办事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和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进行政务公开,方便不同层次需要,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践行“微笑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致力营造“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率更快、效果更佳”的申请公开环境,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申请公开环境,提升干部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嫩江市税务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措施,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和开展各类培训,同兄弟单位相互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建设。在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把各股室负责报送政务信息的人员纳入每月的横向岗责体系建设中,确保报送的信息及时、分类准确,并实行责任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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