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进了新发展阶段龙江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公开站位,服务“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加强“十四五”规划纲要涉税涉费任务进展情况公开。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工作目标,服务龙江振兴大局,贯彻税费皆重理念,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设立组织收入专栏,按季度、分行业定期发布税费收入,公开各地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进度,便于公众查询。强化政策业务协同,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收入公开,平稳有序公开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信息。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二是加强税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公开。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利用“两微一端”和网站群发布信息,用好税收大数据分析定向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80条次,覆盖纳税人1100余万户次。全面落实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税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加强税收服务大局举措公开。紧盯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体,精准推送、解读、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实施支持省“百大项目”建设十条服务措施;对接13户国家级“小巨人”企业、326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及时发布《2021年新出台及延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围绕国家级发展战略,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军民融合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涉农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绿色低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等专题指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聚焦公开重点,推动税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一是推动重点任务公开。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的改革任务进行公开。省局主要领导录制政策解读视频解读《意见》《方案》的意义、背景,在《中国税务报》两次次撰文介绍《意见》落实进展情况。省政府新闻办先后两次召开税收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减税降费工作成效和《意见》落实成效。依托本省主流媒体推出落实《意见》系列报道11篇,为《意见》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省局网站、公众号推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专题,发布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落实情况。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对外公示“首违不罚”清单,提高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质量。优化纳税服务平台,推出4个方面智慧服务举措,在全系统设置远程处理专席,提供远程问办服务。推出214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和8类33项自助办税事项清单。推出5大类48项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措施,在原有9类服务承诺基础上,再增加7类24项“办税不求人”工作任务。实行“线上申领发票、线下免费配送”服务,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97%以上主要涉税(费)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结。加大“双随机、 一公开”力度,按月在省局门户网站和“信用黑龙江”网站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联合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是加强税费政策发布解读。通过政策发布、政策明白卡等方式,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点对点”开展政策辅导,制发办税服务事项清单、涉税事项“套餐式”办理清单、税费优惠事项清单。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做到政策“码上可知”、咨询“线上可答”、业务“网上可办”、操作“掌上可行”。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征管操作和服务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协同发布、配套解读,采取图文、视频等新媒体形式丰富解读的多样性。三是推动征纳良性互动。加强政策咨询服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全面解答来自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线上渠道咨询问题。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持续改进工作。开通小微企业专线,及时更新我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发布《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及《小微企业案例汇编》。
(三)落实《条例》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做好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及时转载税务总局网站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完善门户网站“检索及服务”功能,实现了政策信息快速检索便捷下载。对税务部门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进行集中统一公开。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对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起草说明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提高规范性水平。二是优化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加强省局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管理,每日发布最新信息,示范带动各市地新媒体矩阵及时转载、发布重要信息,在重要时间节点,形成信息发布联动。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利用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咨询台等开展政策宣传,在人流集中地区滚动播放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内容保障,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满足申请人合理需求。加大税费政策类文件公开管理力度,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制作表征单书,对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业务类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对可以主动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
(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培训辅导。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会商会议,积极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举办全省税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队伍综合素质。二是抓好年报编写工作。制发文件解读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督导各市(地)税务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提高年报编制规范性。三是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制作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时督导推进,确保任务落实。对2020年工作中的问题认真整改,着重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2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6 | 1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19 | 2 | 0 | 0 | 0 | 0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5 | 6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公开办关于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对照评估体系逐条对标,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能力不强,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高、参与不积极、配合不到位。二是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不完善。省局网站“法定公开内容”信息更新不及时。市(地)税务局未规范开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三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未及时转政务公开制度相关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信息不完整。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单一,内容不全面。四是执法公示信息公开不到位。“行政许可”等内容更新不及时,与执法公示平台更新不同步。
(二)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会前学法、工作推进会等方式,自上而下提高认识,把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平台建设。省局网站增设人事任免等栏目。市(地)级网站增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要求补充栏目信息。对标检查“基层政务公开”子栏目公开信息准确性、及时性,杜绝“空栏目”“死链接”出现。三是保障网站内容维护。及时转载总局网站规章、规范性等文件;公开人事任免等信息,补充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四是规范政策文件解读。转载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解读,加强对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的解读,提高精准性、有效性,增加视频形式政策解读材料。五是加大执法类信息公开力度。统一平台信息公开渠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内容公开至当前。五是加大“双随机检查”公开力度。对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确定公开模板和口径,加大对检查依据、主题、内容、方式等内容的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公开信息检查,举一反三,防患未然,确保各项问题按时整改到位,用好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努力营造公开、规范的税收法治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省级以下税务机关数据。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