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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限时办结调整为即时办结清单

发布时间:2022-10-30 14:55 信息来源:黑河市税务局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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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原办理时限

现办理时限

1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告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即时办结。

2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1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告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贸区专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7.5个工作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7.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5个工作日,并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告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先准后核,即时办结。

3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告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贸区专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5个工作日,并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告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先准后核,即时办结。

4

税收减免核准

20个工作日。

先准后核,即时办结。

5

误收多缴退抵税即时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发放

1个工作日。

即时办结。

6

入库减免退抵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发放

1个工作日。

即时办结。

7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发放

2个工作日。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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