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因为部分文件的制定依据已被替代或废止,所以《公告》发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