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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
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10:32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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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鹤岗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强化法治理念,夯实依法治税基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市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局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通过集体研讨、重点发言和自主研学有机结合,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内容和主体培训课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推动减税降费、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专项缓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全环节打通普惠性优惠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稳步扩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覆盖面,推动专票电子化工作向纵深发展,首票服务全面落实;实施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开展出口退税系统项目整合,优化出口退税业务;开展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大幅简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内容,优化申报流程,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审批事项全部按规定审批时限办结;加强税法宣传,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宣传活动,通过上门服务、座谈会等方式,向企业宣讲和解读惠企政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四办”改革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统一税收执法内容,明确编制范围、流程、责任,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纳税人参与渠道,建立民意调查机制;组建“数据分析”团队,做到精准选案,积极推进“四室一包”建设,推动稽查执法向“移动稽查”“数字稽查”“智慧稽查”跃升;加强地方事权立法参与,完成契税税率调整和城维税纳税地点调研;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党委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形成相应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广泛听取各部门及纳税人关于税务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维护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提高公众参与度。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21年执法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裁量基准》规定的处罚标准,加大对行政裁量权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税收执法管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和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法治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创新审理方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升舆情管理敏感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行政手段,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对一个投诉举报工单的处理做到整改一类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诉举报事件的发生;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努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1年,鹤岗市税务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重点环节开展监督。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一案双查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支持”主题宣讲,按季制定警示教育计划,分岗位确定重点学习案例;逐步建立“全链条”防控机制,持续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和专票电子化督导内控,深入推进税收执法尽职调查,开展层级督察审计,做好制造业中小型企业缓税政策落实督导工作;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税务”作用,依托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2021年,鹤岗市税务局被省税务局确定为“掌上办”试点地市。加强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开通手机公众号,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审核、税费统缴、即时领证”;积极拓展“掌上办”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推行纸质发票“线上申请、包邮配送”服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依法治税与加强党的建设统筹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法、主动学法,构建“班子领学、支部强学、青年研学”联动学习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按要求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2021年,有2名税务干部成功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书。

二、工作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个别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系统专业法律人才不足,尤其是适应全面业务和处理疑难问题的法律人才较少。

三、2022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鹤岗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以及智慧税务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工作新发展助力。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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