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佳木斯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通知公告

龙江税务APP自然人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13 16:19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龙江税务APP下载方式

纳税人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弹出的“温馨提示”扫描二维码下载。(网址:https://etax.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应用宝软件,搜索龙江税务APP,进行下载。

二、代开电子普通发票操作流程

打开龙江税务APP,图标如下。

 

选择自然人业务,如果纳税人未进行过自然人信息注册,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新用户注册】。

将自然人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开始认证】,按照步骤操作,完成认证。

 

注册成功后,回到登录页面,输入注册时的身份证件号码、密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发送的手机号码为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登录成功后,选择综合信息--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如下图:

 

 

    请纳税人注意查看相关提示信息。

 

 

   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申请信息,如下图:

 

 

 

 

 

 

 

 

  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预缴开票。系统可自动带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电子开票。如下图: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第三方缴税,如下图:

 

  选择缴款方式,发起缴款请求,缴纳税款。

 

  

缴款完成后,纳税人可在龙江税务App内【代开电子普通发票查询】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自行查看、下载或打印已经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代开电子发票作废、红冲流程

 

尚未预缴开票的纳税人可以选择作废申请,已经预缴开票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红冲发票。

 

 

依次点击【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查询】,查询提取数据后,点击【作废申请】并确认。系统会根据预缴税款情况提示发票是否作废成功。

 

已在申请并开具电子普通发票的自然人,依次点击【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查询】,查询提取数据后,点击【红冲发票】按钮,可以红冲发票。如下图:

 

 

确认信息,包括发票号码和代码,如下图:

   

 

红冲发票成功并获取发票文件,如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