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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42 信息来源:南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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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纳税服务水平,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南山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收主业、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内容,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并实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定公开范围、明确受理部门、规范办理流程,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2022年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时限的管理,加强保密审核,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南山区税务局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倾力打造“南山之声”纳税服务热线,健全完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服务区,创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并动态公布事项清单,提升办税缴费效率。通过“云服务”远程辅导、码上办、掌上办微信交流群等为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确保纳税人疑问及时解答。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强化税法宣传、政策传递能力,真正让纳税人看得到、能理解,打通群众办税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南山区税务局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常态化监测,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能力。严把内容关,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等多重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南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针对以上问题,南山区税务局将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组织相关税务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积极探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企交流平台等手段,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增强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税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性、准确性、时效性,切实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68-33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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