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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13 信息来源:绥滨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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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绥滨县税务局)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绥滨县税务局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繁荣街45号,邮编:156200,联系电话:0468-78632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绥滨县税务局在省、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结合工作实际,在不断完善公开流程、增强公开时效、提升公开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绥滨县税务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目标需求为导向,积极搭建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纳税人学堂、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以及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多种方式进行税法宣传,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数量,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绥滨县税务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制度建设,在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2022年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绥滨县税务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强化局内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数据动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涉税热点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内容的维护,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规范公开方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绥滨县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同时主动接受市局和地方政府的监督,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积极主动应对社会评议,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支撑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22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看,当前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信息资源整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绥滨县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配合。二是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按要求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保证及时更新。三是畅通监督渠道。结合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电话、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绥滨县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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