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鹤岗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兴山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31 信息来源:兴山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等相关信息内容,依托省税务局、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准确的回复群众需求,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严格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确保申请公开信息不涉密、不违法。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从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栏目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全面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税务网站和新媒体的规范管理,持续完善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服务功能,提升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加强互动式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成立专家团队,促进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根据人员分工变化和最新税收政策,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股室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并根据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持续改进: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要再丰富;二是从事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要再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将着力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扎实做好系统和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信息维护和更新,持续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强化学习辅导,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上级机关培训辅导,强化局内政务公开相关部门人员的专业化培养,确保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及应对依申请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山区税务局,邮编:154100,电话:0468-611683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鹤岗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鹤岗市工农区铁西路 邮编:154101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