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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6:19 信息来源:向阳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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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局领导工作变动和分工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模块,按要求按时限更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个体工商户定额、委托代征等行政执法栏目信息以及更新区局通知公告,方便公众监督和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各部门间协同合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回复全面及时。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坚持局党委亲自抓公开,办公室组织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有关内容,明确工作任务,梳理工作台账,夯实工作职责,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网站、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触控一体机等设备,通过制作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图解视频举办纳税人之家”精品课堂等方式,及时发布和讲解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密切的税费政策和服务信息,强化税费政策宣传解读,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2022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和各部门沟通工作,确保需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公开到位。增扩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体验区,完善相应配套设备,增设自助办税区导税人员,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优质的政策文件网上查询、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等服务,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三是部门间的内部协调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内部沟通协调,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2022年度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4号,邮编:154100,电话:0468-32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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