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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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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加大税费支持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策落实、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发重点任务清单,统筹各项工作开展。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各类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同时强化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内部刊物等载体协同,形成线下线上信息公开联动。加强税费支持政策公开,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统一公开,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类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归集、审核、发布制度,保证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第三方平台等信息同源一致。强化政策服务,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针对共性问题统一制定发布答问口径,有效回应关切。加大对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全年曝光案件20起,形成有力震慑。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规范有序稳妥办理公开申请,提高办理质效。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保障申请办理实效,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5件,均按规定予以答复。稳妥有序处置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护申请人正当权益。

(三)强化公开信息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依程序严格审查发布内容,特别是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对不予公开信息规范管理,避免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防范因公开不当引发风险。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完善门户网站“检索及服务”功能,实现了政策信息快速检索便捷下载。建立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多个专栏,方便归类检索。优化依申请公开模块功能,增加撤回等功能,提升申请人办理体验。持续完善税务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发布和政策服务效能。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先后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受理质量,推动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按期督导、按节点考核,监督工作开展。加强对各地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自查互查,切实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4

1

0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对照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确定的目标要求,主要存在税收执法结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税收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丰富等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分析成因、加强工作调研,明确改进措施。一方面,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事项的依据、程序及结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推动税务部门规范执法。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针对重点税费优惠政策设立专题专栏,方便公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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