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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30000001697946D/2023-0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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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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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3-11-01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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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TCL-ZB-233172(招标文件编号:HTCL-ZB-23317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税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817室

中标(成交)金额:369.9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60.53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3层101-307

中标(成交)金额:22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599号

中标(成交)金额:271.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税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管理子系统“统模式”部署实施及功能完善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要求,对社保费标准版管理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部署集成。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征收子系统“统模式”部署实施。  

按照《税务部门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工作方案》通知的工作安排,完成黑龙江省 “统模式”上线和实施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定制本省征收子系统“统模式”上线和实施方案、业务差异分析服务、征收子系统标准版“统模式”初始化服务、征收子系统标准版“统模式”代码转换和数据迁移服务、联调测试服务(应用总集成)、全流程测试服务、性能测试工作、操作培训服务、上线切换服务。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信息共享平台和税银子系统等“统模式”部署实施及功能完善项目。  

对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信息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税库银系统(社保费部分)、决策1包(社保费部分)“统模式”上线实施涉及的需求差异化分析、系统设计、工作方案制定、系统培训、基础环境测算评估、升级部署、系统初始化、系统测试、模拟试算、性能优化等工作进行统一要求。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  

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全责征收改造及线上“一窗通办”项目。  

为了实现税务社保费全责征收的统模式,建立单位、个人社保费业务税务全责征收办理的服务模式。利用技术手段优化缴费人缴费体验,节约缴费人的缴费成本。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敬鲁、吕谱宏、张丽丽、孙昕、赵彦、李云龙、宋惠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每包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总中标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金额:第一包:21598元;第二包:9079元;第三包:25000元;第四包:2868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435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51-5361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  0451-82364703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部署实施和功能完善项目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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