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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30000001697946D/2023-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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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公告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与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对接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3-11-02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与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对接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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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TCL-ZB-233173(招标文件编号:HTCL-ZB-23317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与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对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599号

中标(成交)金额:23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与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对接项目  

电子税务局与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对接  

通过电子税务局与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对接,进一步推进我省发票电子化改革,实现电子发票平台的技术升级和服务效能提升。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大伟、王孟钊、宋美华、施小婷、付涛、宋惠民、刘金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总中标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6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51-5361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  0451-82364703

附件:电子税务局与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对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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