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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式纳税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08:47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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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动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打造省内一流营商环境,鹤岗市税务局着力建设“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结合鹤岗市工作实际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式涉税服务,并于6月19日印发《企业“全生命周期”纳税服务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税费服务举措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我市企业实际,以企业创业、成长、成熟、衰退4个阶段为任务导向,分类推进实施若干项措施。

一是创业阶段。税务部门通过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实行企业名册管理、建立首席联络员制度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税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符合企业特色的服务举措。

二是成长阶段。税务部门通过组建税务专家团队、运用线上服务资源、开展政策培训辅导等方式,拓展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发展。

三是成熟阶段。税务部门通过开展税企联建活动、举办企业税企论坛、加深“银税互动”合作、推进企业完善风险内控体系等措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为“成熟型”企业提供更强支持。

四是衰退阶段。税务部门通过为企业提供破产清算、资产处置、完善机制实施递进式风险管理等税务处理的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完成企业注销程序,便利市场主体退出。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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