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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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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3-09-05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信息来源: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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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笔试考试,且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7日—9月8日,9:00—17:00期间在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校)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具体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联系电话:0451-53611289。

三、需携带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及笔试准考证各1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享受政策性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①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

①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

②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③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考生

①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②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上述3类加分人员需为各项政策规定中服务期满后三年以内的考生,正在服务期内没有取得证书的不予加分。第3类加分人员需为先高校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考生不在此加分政策范围内。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政策性加分审核,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现场资格审核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审核时应签订《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政策性加分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对不符合加分条件、提供虚假加分材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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