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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和
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
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0:52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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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税函〔2023〕49号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鹤岗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2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黑税函〔2023〕170号)要求,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接续推出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持续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实招,助力广大经营主体更好享受政策红利,实现高质量发展。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任务安排表 (1).xls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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