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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0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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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东宁市税务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健全公开机制,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答复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同时,深入开展信息发布自查工作,对敏感信息、无效信息及时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东宁市税务局依托牡丹江市税务局外部网站,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积极发布涉税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示板、电子屏推进税收政策等内容公开公示。同时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扩大发布信息的覆盖面,做好政策宣传、服务指引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和信息发布质量进行实时检测,确保信息公开权威、及时、准确。主动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监督和社会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宁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实际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针对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东宁市税务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为根本,进一步压深压实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和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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