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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1:18 信息来源:庆安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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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写,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庆安县税务局)在绥化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关于政务公开的新要求,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庆安县税务局工作实际,按照“依法、高效、便民”工作原则,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庆安县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省市局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行政许可等事项严格按要求及时更新公示。并通过绥化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子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全年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庆安县税务局按照《条例》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庆安县税务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细化部门职能职责,定期更新动态内容,对县局基本信息、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和联系方式等法定公开内容进行实时更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平台维护管理

 庆安县税务局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由其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及时。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机制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对外发布保密审核审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有效实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23年,庆安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庆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保密意识不强,落实能力欠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不足,我局采取以下措施补足短板,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条例》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宣传贯彻,通过日常学习、工作实践、研究交流,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运用和落实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的各环节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对信息质量严格把关,定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排查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安全,有效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和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庆安县税务局本级数据。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本机关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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