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鸡西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城子河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城子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8:50 信息来源:城子河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城子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城子河区税务局”)按规定确定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量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城子河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使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税务部门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基本要求,多层面、高频率发布信息,特别是针对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无申请人向城子河区税务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和维护,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税企交流群、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线上线下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诉求,不断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和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落实政务公开任务,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定期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责情况进行考评,持续提升税务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城子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在创新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专业人才力量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城子河区税务局进一步完善机制,持续改进:一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官网外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鸡西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35号 邮编:1581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