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碾子山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09:54 信息来源:碾子山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把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结合区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主动公开工作情况,精细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税务信息服务,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碾子山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道等多个渠道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向市局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区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机构设置等内容,及时更新栏目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碾子山税务局继续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持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本年度碾子山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妥善公开有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有效。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文件管理的规范性。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审查后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局内各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公布我局日常工作重点、涉税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等各类信息。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税收事项,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为群众掌握政府信息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渠道。设置“办不成事来找我”窗口、组建“春风服务队”,着力破解涉税难题,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热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细化工作责任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落实综合绩效管理考评机制,督促各部门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碾子山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公开力度不够,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质量不够理想,解读深度还不够;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还不够精准及时。

下一步,碾子山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二是充分借助新媒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不断精确信息内容。三是密切关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及时回应各类涉税问题,确保政策红利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碾子山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91号 邮编:161002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