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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2:15 信息来源:林甸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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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育才路西三段路北,邮编:166300,电话:0459-3322911,电子邮箱:gjswzjldx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林甸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历次会议精神, 按照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税务局年度工作任务,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宗旨,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理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突出职责定位,抓好平台建设,确保主动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同时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股室,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在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真实性。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的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林甸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并严格落实,抓好常态化管理,深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每月及时在省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进行政务公开信息维护,集中发布县局行政执法公开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等各种公开载体,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使纳税人能够迅速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保障,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了对县税务局信息工作的指导。二是全面落实审核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主动自查对标整改,对照上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常态化查摆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信息及时修改或删除。三是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林甸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与全面性还需要提升等问题。

2024年,林甸县税务局将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内容,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需求;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减少错字、漏字情况的发生,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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