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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集贤县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01 信息来源: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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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和数据统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双鸭山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集贤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集贤县友谊街116号,邮编:155900,电话:0469-6183302,6183315,电子邮箱:jxs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集贤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及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关于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大力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通过省局、市局工作网站发布信息91条,通过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报道我局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做法及成效34次。通过集贤微言公众号、双鸭山市税务局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各类申请,有效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质量和水平。2023年度集贤县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度,集贤县税务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实行“三审”制度,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集贤县税务局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和服务水平。规范媒体信息采编审发流程,积极动员县局干部职工投稿,并由双鸭山市税务局进行审核。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将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方式还不够新颖。新闻媒体大多通过文字介绍,缺少相应的视频、图片等更加直观的方式进行公开。二是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较为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培训,对于政务公开的工作思路不够系统,对于工作的总体把握上面存在一定欠缺。

针对存在的问题,集贤县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平台上取得突破,积极鼓励干部职工提供创新素材,让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生活。二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学习资料,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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