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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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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工作导向,持续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规依法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权力责任清单、纳税服务举措、税收征管流程等,优化政务公开服务。围绕经济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切,聚焦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涉税要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23年,省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8条,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406条,发布解读信息2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持续优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络,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已办结14件,转下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专项工作,对新闻宣传、网站和新媒体刊发信息等开展自查,及时解决信息发布管理中的问题。组织各市(地)税务系统开展主动公开信息互助式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共同提升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依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标指引》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门户网站新建“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等6个专题栏目,公开水平不断提高,公开内容日渐丰富。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拓展公开载体,2023年度,黑龙江省税务局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66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1条,新媒体阅读量超过1300万次,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定期向省局党委汇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落靠工作责任,纳入综合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税收执法结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税收政策解读内容有待丰富等问题。下一步,省税务局将重点从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事项的依据、程序及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推动规范执法。另一方面,利用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短视频、长图等政策解读形式,持续加大税收政策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本级机关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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