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鹤岗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四季度欠税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50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现对截至2023年1231日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见《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2023年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2023年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2023年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xlsx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

                                  20241月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鹤岗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鹤岗市工农区铁西路 邮编:154101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