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230000001697946D/2024-00339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 发布时间:
  • 2024-05-21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进入体检的考生: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将于5月23日进行,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当日早6:0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原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集合。

三、体检需携带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贴上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

四、体检要求

(一)确认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5月21日24: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2)填写信息。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于5月21日24:00前发送《放弃体检声明》(附件3)至电子邮箱hljswzl@vip.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职位代码+姓名+放弃体检”(如:300110001001张三放弃体检)。

(二)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以组为单位进行体检,不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插队,不得携带或使用通信设备。

(四)体检环节请穿简便服装,不穿带有金属纽扣和亮片装饰的衣服,不要携带手机、项链、钢笔、钥匙等金属制品。女性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和长靴。请考生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禁食血制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情况需提前告知本组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八)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体检结果公布

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体检单位及个人询问体检结果。考生如需进行补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工作人员将于一周内电话通知相关考生,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承担。

六、关于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5月下旬开展,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考察工作,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451-53611289

附件: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2.信息统计二维码.doc

3.放弃体检声明.doc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4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