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TCL-ZB-243051(招标文件编号:HTCL-ZB-24305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税务局票证站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25号
中标(成交)金额:612.991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市兴税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59号
中标(成交)金额:502.222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黑龙江省税务局票证站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 黑龙江省(除哈尔滨市)各市、地及所属区县税务局发票印制及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字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哈尔滨市兴税印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 哈尔滨市及所属区县税务局发票印制及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字起生效,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要求,采购结果最多3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资质条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印中、白静、杨少宾、汪海燕、史丽娟、詹煜、李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年中标金额乘以三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500~1000万元人民币(含 1000万元)按0.45%费率收取;1000~5000万元人民币(含 5000万元)按0.25%费率收取;金额:第一包:90474元,第二包:82166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26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第一包:90分,第二包:79.99分
第一包中标人为黑龙江省税务局票证站,中标金额:6129915.00元/年
第二包中标人为哈尔滨市兴税印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022225.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詹女士 0451-53611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 0451-8236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