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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0 信息来源:大箐山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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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大箐山县税务局始终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密切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和需求,紧密围绕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在1个外部网站栏目更新工作动态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登记、受理、转办、答复等程序,确保流转顺畅、内容合规、要件齐全,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以区局网页为主体,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及其融媒体等省级媒体发布信息3条;在县区级媒体发布信息10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市局总体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绩效管理考核,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各部门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大箐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仍存在工作基础不够扎实、服务理念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大箐山县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干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感,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急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急,想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想;三是丰富公开内容,在坚持全面系统的同时,瞄准税费优惠政策等重点内容精准发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箐山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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