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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09:1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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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下称“宁安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安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回应纳税人的关注关切,严格按照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及公告栏,及时向纳税人公开相关信息和宣传税收政策,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局各类信息,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主旨,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严格规范审查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公开结果真实、可信、及时,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采用完善管理措施,确保信息在存储、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性,并及时补充各类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保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定期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加大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安市税务局在牡丹江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政策解读文件关联不够规范,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邀请政务公开、舆情分析、公共危机处理、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专家,对相关干部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准及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的方式,形成信息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强化公开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四)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纳税人关注较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个性化和针对性的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宁安市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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