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格达奇区税务局第一税分局不动产登记大厅干部通过不动产登记日常筛查时发现,一位60岁的纳税人叶先生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减免。税务干部第一时间联系了叶先生,通过问询了解到,该笔业务是由于叶先生户口上显示已婚状态,却没有提供其妻子的身份证和户口,无法查询其夫妻二人名下房产情况,因此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按照规定,以3%的契税办理了登记,叶先生表示,其早已在2005年与其妻子协议离婚,但仅取得了民事离婚调解书,并未办理离婚证等后续手续。
秉持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宗旨,加格达奇区税务局税费争议矛盾调解团队迅速行动,将叶先生领到税费争议调解室进行详细沟通了解情况,组织税政、法制及纳税服务等部门的多名税费争议矛盾调解团队成员,启动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先后联系了民政局、派出所和法院等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并整合信息,依托多部门联席会议了解到纳税人在出示身份证明时,由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可以证明纳税人的婚姻状态,在为叶先生补齐了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后,同时联系了当地公安部门为叶先生更正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通过全局多部门联动,在一天内为叶先生办理好了退税流程并保证了税款到账。
叶先生在顺利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后激动的表示:“原本我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还能享受到这么好的政策,税务局主动帮我补全资料,真是办了大忙,切实让我感受到了税务局的关怀,感谢咱们加格达奇区税务局的同志们。”
一笔退税,一位纳税人,全局上下积极联动,彰显了加格达奇区税务局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好每一名纳税人方面的决心和态度,体现了高效的执行力,不仅有效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意识,更是树立了始终以服务好纳税人为宗旨的良好形象。今后,加格达奇区税务局将持续聚焦纳税人需求,不断探索更多便民惠企服务举措,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