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关于机构名称变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税务系统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4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税务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