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系统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4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税务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示范区税务局关于机构名称变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税务系统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4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税务局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7号 邮编:154000 电话:045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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