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3:54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关切,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规范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为高质量推动鹤城税收事业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税收统计、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纳税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政府信息。二是加大传统媒介宣传力度,在齐齐哈尔电视台和齐齐哈尔日报开办“便民办税助发展”栏目6期,专题解读最新税费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更多的税收知识,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在第33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百屏联动”播放税收宣传视频,达到同频共振效果。三是发挥网络传播媒介作用,充分利用“齐齐哈尔税务”微信公众号、纳税人缴费人微信群等宣传税收政策,创新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培训”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培训”网络直播16期,通过网络媒体矩阵持续扩大宣传辐射面。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稳妥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加强全市税务系统相关工作指导,确保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了解申请人公开诉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原则,深化内部会商和合法审查,切实提高答复质量。2024年,市局本级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主动撤销1件,依法答复5件。

(三)持续深化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促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门户网站维护更新,全年通过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80条,按季组织全市网站管理员进行自查整改,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内容准确无误。加强“齐齐哈尔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提高公众号更新频次,全年发布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基层税务工作动态等700余条,切实将政务新媒体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引导的重要平台,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截至2024年末,“齐齐哈尔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1.7万人。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对全市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抓工作、促落实的作用。加大全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电话接听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社会各界监督反馈及时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和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两项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强对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的内容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监督考核,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为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本级机关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91号 邮编:161002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