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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9:15 信息来源:南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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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等内容,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持续加强信息发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纳税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南山区税务局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发挥各主动公开平台主导作用,规范运行信息公开管理各项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并实时更新。精准推送税费支持政策,通过办税服务厅摆放宣传资料、宣传板张贴最新公告文件、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方式和受理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南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工作职能,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本单位动态信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维护,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审核,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网站维护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在公开信息时,突出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助推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回应纳税人与缴费人关注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为指引,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南山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主动公开时效性、政策解读展现形式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025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备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新内容,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南山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南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68-33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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