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现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安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安区税务局2024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现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兴安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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