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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东山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9:57 信息来源:东山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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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东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东山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加强政务平台建设,丰富解读回应形式,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误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东山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围绕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全方位公开。完善制度措施和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一次录入、分级审核、数据同源、统一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利用网络公示、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做好政府决策信息公开,做到整体协同,发挥聚合效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2024年,鹤岗市东山区税务局未受理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贯彻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等工作机制,做到无审批不发布。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发布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准确权威。定期清理更新信息,保障信息时效性。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网站,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台建设,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归集便民公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播放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等多渠道多路径推进税收政策和通知公告内容公开,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便民春风办税行动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展宣传工作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东山区税务局加强机制建设,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科室、人员三到位”,严格落实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的“三审制度”,做到信息可溯源,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张贴对外公开电话,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建议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质效,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改进干部作风,增强政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强化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实际行动,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2024年度东山区税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东山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9号,邮编:154106 电话:0468—353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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