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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4:53 信息来源:抚远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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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抚远市长江路中段,邮编:156500,电话:0454-21599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精神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根本遵循,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严规范、以公开优服务的积极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媒体宣传为辅,及时、准确、主动发布公开信息,全面细致梳理、深入发现挖掘公众关心关注的税收信息要点,让信息公开更贴民心、更合实际、更加实用。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包括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行政执法类信息60余条,更新局领导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始终秉承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统一答复文书格式,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等流程,持续提高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条,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稳推进

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把握保密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审核主体具体到人、审核流程细化到步,坚决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认真筑牢信息管理发布防线,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敏锐性和精准度。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均无违法违规内容,未出现窃密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严格按照省市局部署要求,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力争做到信息发布及时、运行维护良好。充分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平台,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强度,全方位展现税务工作新成效。

(五)监督保障有力增强

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指定专人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根据上级下发的公开信息疑点问题,及时纠错改正,引以为戒。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反映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保障政务公开高效、透明、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深知仍有不足,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审核还需更严密,政务新媒体监管还需更优化。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将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和平台监管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用政府信息的公开更好服务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4892/)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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